第91章 91. 老顾番外(1/2)

良久和佳音小学入学式的这一天,正好赶上顾池西的五十大寿。两个小宝贝高高兴兴的穿上了校服,深蓝色的小西装,白衬衫的领子干净整洁。丛珊觉得好看还特意给良久打了一条暗红色格子的小领带,佳音戴了个同样花色的蝴蝶结。

两个小家伙吵吵闹闹的争着出门,佳音还穿错了哥哥的皮鞋。

顾池西也穿了一身整套的西装,微笑的坐在一旁,看着自己的一双儿女,还有正在忙着为孩子换鞋的妻子,心里忽然腾起一股说不出的感觉。

是感动吧。

又或许,是感恩。原来他也会有这样一天,有个家庭,有最爱的女人陪在身边,有最可爱的孩子。

这是他从未想过的幸福。

顾池西打记事起就没有母亲。作为一个单亲父亲,顾雷对儿子的教育是极其严格的,给予的成长关怀也还算得上是周到。只是他毕竟是个男人,而且是拼事业的男人,在外面大风大浪的奋斗回到家又哪能还有足够的精力对儿子体贴照顾呢。

顾池西从来没有问过顾雷,妈妈哪去了。他懂事的早,天性温和,对女人却仿佛与生俱来的冷淡。

小学时候有一位女老师一直很照顾他,那一年的三月份下了好几场雨,洗过的衣服总是不干。那位女老师看着小小的顾池西穿着一件湿衣服来上课,心疼的不行,下课后便把他叫来了办公室让他把湿衣服脱下来帮他吹干了再穿,他却坚决不肯。最后执拗的跑出了教师办公室,一个人坐在操场上哭。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哭,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高中的有一段时间,他几乎每天都能收到情书,却一封都没有拆开看过。他没有告诉过别人,他其实特别讨厌那些给他写情书的女生们看他的眼神。

同样的话,几年以后汪小京也对他说过。那时的汪小京头发特别长,又黑又亮的书一条马尾辫,穿一身蓝色的校服,特别大,松松垮垮的也掩不住她的漂亮。她高傲的对顾池西说,我最讨厌主动追求我的男生,因为他们追求我都是有目的的,特别虚伪。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温和的笑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习惯了用温和的笑容掩饰内心的真实想法。这样很好,化戾气为祥和,皆大欢喜。

老沈说,顾池西你小子就是一头笑面虎,谁要是被你表面上温温和和的笑容骗了,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风月场上的耳鬓厮磨,仿佛也是顾池西天生就会的本领。这两样对于他而言,既是最家常便饭也是最无关紧要的两件事,可哪一个都不是他真正想要的。

用老楚的话讲,都不走心。

他当初最在乎的是为父亲报仇,然后他就做到了。后来他想再赚点钱,然后也赚到了。再后来,他就没有什么想要的了。

孟锡明一直劝他从政,他却没什么兴趣。事业做得这么大,也不想扬名立万,从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更拒绝被以任何的形式曝光于公众。因为他讨厌人多,更讨厌被人瞩目。

他的生活一直很规律,饮食也很健康,没有什么不良爱好,也只有需要的时候才会去找他包养的女人。

他一直以为,他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老死。

第一次包养的女人,他甚至忘了她的名字。那时候刚跟汪小京结婚,被老秦一顿教育说他这个决定的失败。老沈也非常替他抱不平,于是那时候还是夜场一匹狼的老沈便替他物色了一个美人。挺乖的,说什么听什么,技术也是一流,他睡了一次觉得还行,便养在了一处,宠物一样的。

后来那个女人被养的久了,也不那么乖了,成天吵吵闹闹的逼他离婚,他才意识到女人的那点儿心思。于是从第二个开始,就事先讲好了条件,因为怕麻烦。

然后就是一个接着一个。根本不用他费劲儿找,自然就有人给他送上门来。他也不是各个都收,挑选的标准只有一条,安静老实不闹腾得瑟就够了。这一点跟老沈的口味正好相反,老沈就喜欢找欢实的,叽叽喳喳,不安分的,最有意思。

他第一次主动提出想要包养的女人便是云姐。那时候坊间流传的一句话就是,是男人不对云姐动心肯定是基佬。他第一眼见到那个女人时候也惊为天人,仿佛一件最顶级的艺术品,他觉得他有能力,也应该是她的买主。

但是云姐却拒绝了他。

这让他有那么很长一段时间,都对别的女人提不起兴趣。老楚很紧张,一直担心他会跟自己抢云姐,几次三番的试探,小心翼翼的提防着他会偷偷的搞小动作,却意外的在他的手机里看到了丛珊的照片。

老楚当时就笑了,指着顾池西骂他是个变态。

“太狠了,这么嫩的小姑娘你也下得去手!”老楚打趣道。

那时候顾池西愣了很久,那张照片他一直存在手机上,即便是换了手机也还是原封不动的拷贝过去,早已成了习惯。却很少真的打开来看。其实也根本不用看,那张充满朝气的笑脸早就印在了脑子里。想忘都忘不掉。

原来是,这么回事?

后来这成了老楚的私家笑话,他跟在顾池西身边混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逮住个机会可以嘲讽他,简直是不能更勤奋。

而老楚每一次提起时,他也都是付之一笑。笑谈而已。直到他再次遇见丛珊,已经出脱成一个翩翩少女的丛珊,那么耀眼,小太阳一样,明明会刺痛双眼,却还是移不开视线。

那个开学典礼还没结束,他便提前离开直接到了一家大酒店里开会,路上一直晃神,眼前总是出现丛珊的样子。到了酒店的大厅,大堂经理跟他打招呼,说了三遍顾总你好,他才回过神来松开了人家的手。周围的人也都是长了眼睛的,顾总几时对什么女人这般失态过。于是什么话都不用说,便乖乖把人送到了他的床上。

他也觉得自己有些不大正常,为了恢复正常,便睡了苏红,然后包养了她。这期间苏红对他的态度从愤怒指责,到委屈求全,再到反客为主的谈条件,他都没什么兴趣,只是随着她闹,然后给个结果。

再后来的一段日子,他经常一个人开车去A大校园晃,也没什么目的,却吓坏了学校的领导,几次三番的赶过来陪他,以为他是来视察他捐资修建的工程的。再后来他嫌麻烦,也不再去了。

在校园里他只见到丛珊与周长安在一起一次,两个年轻人手拉着手,走在湖边的树荫小路上,女孩儿活泼的像只小云雀,一蹦一跳的,男孩儿怕她摔倒,还不停拉着她的手。

多美好。

那时候他觉得这个天使一样的女孩子,就该是这样的,而他,只要默默当个看客足矣。

可当他听到顾琳琳电话里说请室友一起开生日趴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那时候进了电梯,他其实是抱着那么一丝期待的,或许,她能认出他来。就算不记得他是那个失约献血的人,也该记得他是他们学校捐资建楼的校友吧。

小家伙却只是天真的眨着大眼睛,“你也是来参加顾琳琳生日趴的吧?”

他有些失落,却还是微笑着说,“你就是丛珊吧?琳琳的室友?”

丛珊,丛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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